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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水利部组织的专家审查

1月17日,水利部在北京主持召开《济南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审查会,刘昌明院士、王浩院士、曲久辉院士、王超院士等特邀专家和及水利部办公厅等有关司局和黄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山东省水利厅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实施方案》内容的汇报,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开展水生态文明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加快水利改革与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济南市素以“泉城”闻名,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对于实现“泉涌、湖清、河畅、水净、景美”的目标,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支撑济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泉城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方案》确定的指标体系合理、内容全面,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出的四大体系试点期建设任务、框架完整、安排合理、措施可行,符合济南市实际,可以作为济南市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的依据;试点建设管理措施可行,时间安排合理,保障措施有力。确定的示范工程对于济南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具有较好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可作为试点建设的重点任务组织实施。

  专家组一致同意《实施方案》通过审查,建议进一步优化建设目标和指标体系,修改完善后批复实施。

  济南市副市长李宽端,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海灵,市水利局局长张曰良、副局长张体伦,市南水北调局副局长李百全参加了《实施方案》审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