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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全力推进城区外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4月3日全市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以来,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按照工作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城区外河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的工作部署和我市水生态文明市建设要求,为切实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保持河道整洁畅通、水库塘坝安全运行,全面落实河长制,市水利局会同市城管局、市市政公用局制定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落实河长制确保河道整洁畅通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河长制,明确河段长职责,强化了责任落实,并从4月份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河道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

  为严格专项行动督导考核,市水利局制定了城区外河道、全市水库塘坝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管理工作量化考核评定标准,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组织与程序;从制度建设及组织保障、管护保洁、社会监督东方面制定了详实的考核标准。为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了关于切实落实河长制确保河道整洁畅通专项检查工作。从4月15日开始,市水利局成立了6个检查组,由相关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市)区对城区外河道和全市水库、塘坝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目前,城区外河道和全市水库塘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但从督导检查情况来看,各县市区进度不一。市水利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多项措施,保障专项行动落实。一是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考核。按照河道、水库塘坝管理范围内是否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是否存在阻水障碍物;有无新增乱侵乱占乱挖乱用乱排等现象;是否有损坏工程设施行为;是否有其他危害整洁畅通行为等进行监督、考核。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建设效率,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发挥群众、社会、媒体等对河道管理作用,通过《济南日报》、济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各县(市)区河道整治情况,集中连续报道,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管理,确保整治效果。河道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完成后,进入常态管理阶段,按照管理标准,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各条河道严格落实河长负责制,发挥河长的积极作用,实现河道整洁畅通,水库塘坝环境优美。